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社工服务站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23〕7号)相关规定,番禺区民政局委托番禺区社会组织联合会为2023-2024年度番禺区镇街社工服务站第三方评估机构,近期对小谷围街社工站开展服务中期评估工作。现将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2024年4月7日至4月15日,共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者,请径向番禺区民政局反映意见(受理单位:番禺区社区建设指导中心,地址:番禺区市桥街禺山大道104号406室),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及工作单位,口头、匿名意见不予受理。
特此公示。
广州市番禺区民政局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