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番禺区解决停发专项捕捞许可证后渔民生计问题的工作方案》,“粤番渔01361”等48艘渔船列入番禺区原专项捕捞许可(拖虾、拖贝)申领主体转变作业方式扶持对象,扶持标准20000元/艘,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3日起至2024年12月19日止,共7天。
请渔民群众互相知照,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番禺区农业农村局渔船渔港监督检验科联系。
联系电话:020-86394910(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020-84702577(番禺区农业农村局)
附件:番禺区原专项捕捞许可(拖虾、拖贝)申领主体转变作业方式公示表.xlsx
广州市番禺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