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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征集2025年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实施主体及相关项目的通知

来源:番禺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4-12-20 17:40:28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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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快推动水产养殖业转型升级,促进产业绿色发展,助力乡村产业振兴,保障我区水产养殖业高质量发展事业继续走在全市前列,根据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关于提前谋划准备2025年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项目的函》,我区拟组织申报2025年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实施主体及相关项目。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央一号文件要求,遵循基础设施提升、产业配套完善、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友好、监管治理有效的建设理念,整区推进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建设水平提档升级。打造一批产业特色鲜明、要素集聚显著、设施装备领先、生产方式环保、经济效益突出、辐射带动有力的渔业绿色循环发展样板,示范引领水产养殖业绿色高质量发展,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提供强力支撑。

  二、项目建设任务

  (一)养殖生产基础设施条件提升

  1.池塘养殖。开展养殖池塘改造提升和工程化养殖等基础设施设备建设。开展养殖尾水处理,推动养殖尾水循环利用或达标排放。建设水质监控和环境调控系统。不得在养殖池塘的主养水面开展光伏等影响养殖生产的建设活动。

  2.工厂化养殖。开展工厂化养殖车间(含鱼菜共生)、陆基圆池等设施养殖模式建设,配备相关机械自动作业装备及水处理设备,搭建物联网系统。

  (二)水产苗种生产能力提升

  开展水产原良种场和苗种场生产设施和装备配套建设, 配备精准投喂、智能化增氧、水质监控等设备,升级改造进排水、屏障、消毒、废弃物和生物垃圾暂存、尾水处理等设施。开展原良种亲本更新和核心亲本保种培育。

  (三)生产服务保障能力提升

  1.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必选项,已配齐相关设备的除外)。开展县(区)、乡镇(街道)水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能力建设,在集中连片养殖区配备快检设备,配发水产品胶体金速测卡,有效保障养殖主体开展水产品快检。

  2.水生动物防疫。开展水生动物疫病防控和水产苗种产地检疫能力建设,配备水生动物防疫相关设备,推进设施设备更新改造。

  3.产业链打造。开展水产品加工、仓储冷链物流、市场品牌打造,延长产业链条,开展生产服务、看护管理等养殖综合服务。

  4.信息化管理。结合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开展智能化养殖系统、养殖实时监测系统、环境监测系统、智慧监管系统等建设,加强数据整合共享,提升水产养殖和监管信息化水平。

  5.注重联农带农。统筹产业增效、就近就业和农民增收,完善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三、实施主体及相关项目要求

  (一)实施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农业企业、产业化联合体、农民合作社、科研或技术推广单位等。经营或运营状况良好,有健全的财务制度。

  (二)实施地点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建设条件成熟。

  (三)实施内容符合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功能定位,满足项目建设任务要求。

  (四)实施主体必须确保申报项目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材料,不得骗取、套取财政资金。一经申报,即视同承诺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愿意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并认真组织实施,按期完成项目。

  四、补助政策及其他要求

  (一)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重点用于试点相关公益性基础设施的新建、改造和维护,原则上70%以上用于养殖生产基础设施条件提升和水产苗种生产能力提升。

  (二)池塘养殖补助标准不超过3000元/亩,工厂化养殖和水产苗种生产补助比例不超过其项目总投资的30%。

  (三)3年内财政资金已支持的建设内容不予重复支持。

  (四)补助资金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市政道路农村公路,不得用于一般性支出、列支管理费和项目咨询、论证评审费等。

  (五)项目建设完成后,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复核验收(上级主管部门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项目验收不合格的,将取消补助资格,并视情况追回前期已拨付的奖补资金。

  五、申报途径

  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广州市番禺区渔业协会以及各有关单位提高重视,在前期开展项目意向申报的工作基础上,积极动员符合项目建设要求的社会主体参与,于2024年12月30日前,将完成编写的项目实施方案、承诺书及其他附件材料进行盖章、扫描后发送至以下电子邮箱:2029284440@qq.com或296078975@qq.com。


  附件:1.项目实施方案(参考格式).doc

            2.承诺书.doc


  广州市番禺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20日

  (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020-84820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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