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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处理无主船舶的通告

来源:番禺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5-04-23 15:57:16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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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番海综处告字〔2025〕第3号


  2025年3月16日14时25分,广州市番禺区海洋综合执法大队在番禺区新化大桥附近水域查获涉嫌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的1艘塑料质船舶,该船长4.13米,型宽1.3米,无动力,当事人在查处过程中逃逸。广州市番禺区海洋综合执法大队已对涉案船舶、工具进行登记保存。2025年3月18日-4月16日,我大队在广州市番禺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关于调查无主船舶的通告》,通告中通知违法行为人到我大队接受调查处理。

  现通告期满,违法行为人仍未到我大队接受调查处理。由于无法查明违法行为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和《广州渔政机构办理渔业违法捕捞无主案件操作规范》的规定,我大队决定没收上述无主塑料质船舶1艘(总长4.13米,型宽1.3米,无动力)上缴财政,但不免除违法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通告时间:2025年4月23日-5月2日

  联系地址:番禺区市桥街长堤东路71号

  联系电话:020-84839810


  广州市番禺区海洋综合执法大队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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