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语言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通告栏

关于处理无主船舶的通告

来源:番禺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1-04-08 18:56:56 阅读次数:-
字体大小:

  粤番渔处告字〔2021〕第2号

  2021年1月16日16时00分,广东省渔政总队番禺大队在沙湾水道湛沙路88号附近查获1艘配备有电鱼工具的无牌纤维质船舶。该船船身长8.30米,船宽2.04米,铃木79KW外挂机一台,20千伏点球1台,升压器1台,带有钢缆的竹竿2条,船上没有人。广东省渔政总队番禺大队已对涉案船舶、工具进行登记保存。2021年2月3日-3月4日,我大队在广州市番禺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关于调查无主船舶的通告》,通告中通知违法行为人到我大队接受调查处理。

  现通告期满,违法行为人仍未到我大队接受调查处理。由于无法查明违法行为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和《广州渔政机构办理渔业违法捕捞无主案件操作规范》的规定,我大队决定没收上述无主纤维质船舶1艘(船长8.30米,船宽2.04米,铃木79KW外挂机一台,20千伏点球1台,升压器1台,带有钢缆的竹竿2条)上缴财政,但不免除违法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通告时间:2021年4月8日-4月15日

  联系地址:番禺区市桥街长堤东路71号

  联系电话:020-84839810

  广东省渔政总队番禺大队

  2021年4月8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放弃
继续访问继续访问
穗好办
  • 扫一扫
    添加
    “穗好办”
    小程序
手机版
智能问答
微信
  • 番禺政府网
    关注 · 微信
机构专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