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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处理无主船舶的通告

来源: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5-29 14:28:29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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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番渔处告字〔2021〕第5号

  2021年4月7日16时05分,广东省渔政总队番禺大队在市桥河东新高速桥底“一度休闲垂钓园”对开水域附近查获1艘涉嫌使用蛇笼进行捕捞的木质船舶,该船船身长7.4米,船宽1.5米,船舱有渔具蛇笼,当事人在查处过程中逃逸。广东省渔政总队番禺大队已对涉案船舶、工具进行登记保存。2021年4月23日-5月22日,我大队在广州市番禺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关于调查无主船舶的通告》,通告中通知违法行为人到我大队接受调查处理。

  现通告期满,违法行为人仍未到我大队接受调查处理。由于无法查明违法行为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和《广州渔政机构办理渔业违法捕捞无主案件操作规范》的规定,我大队决定没收上述无主木质船舶1艘(船身长7.4米,船宽1.5米)上缴财政,但不免除违法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通告时间:2021年5月29日-6月5日

  联系地址:番禺区市桥街长堤东路71号

  联系电话:020-84839810

  广东省渔政总队番禺大队

  2021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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