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我单位因遗失等原因无法收回的行政执法证件(共2个)予以声明作废:
谭艳红,证号:A211987,执法单位:广东省渔政总队番禺大队,有效期: 2021-8-31。
吕宁,证号:A212074,执法单位:广东省渔政总队番禺大队,有效期: 2021-8-31。
特此通告。
广州市番禺区海洋综合执法大队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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