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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省行政执法证遗失的通告

来源:番禺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1-12-30 11:52:43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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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我单位因遗失等原因无法收回的行政执法证件(共2个)予以声明作废:

  谭艳红,证号:A211987,执法单位:广东省渔政总队番禺大队,有效期: 2021-8-31。

  吕宁,证号:A212074,执法单位:广东省渔政总队番禺大队,有效期: 2021-8-31。

  特此通告。

  广州市番禺区海洋综合执法大队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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