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农业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政策性关闭生猪定点屠宰场补偿的通知》(穗农〔2016〕195号)、《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生猪屠宰场布局和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农〔2019〕162号)的要求,结合广州市番禺食品有限公司提交的申报材料,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生猪定点屠宰场,按其2010至2012年年均屠宰检疫量每头40元的标准予以补偿。我局会同区动物防疫监督所对相关申请材料进行了核实。经审查,广州市番禺食品有限公司化龙分公司、石基分公司已在2021年12月31日前平稳关闭,原址不再从事生猪屠宰业务,相关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排污许可证均已注销,符合政策性关闭生猪定点屠宰场补偿条件。现将审查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为15天(从2022年7月21日至2022年8月5日)。如对以上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番禺区农业农村局反映。提供意见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反映的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受理部门:番禺区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屠管科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长堤东路71号番禺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高先生 徐女士
办公电话:020-39199312
番禺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