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扎实做好村庄分类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拟分类情况公示如下:
经研究,我区拟将沙湾街龙湾村等13个行政村划分为集聚提升类村庄,将大石街涌口村等154个行政村划分为城郊融合类村庄,将石楼镇大岭村等8个行政村划分为特色保护类村庄,将新造镇郭塱村、练溪村等2个行政村划分为搬迁撤并类村庄。
公示时间:2023年08月23日起至2023年08月27日止,共5天。
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番禺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20-31129857
广州市番禺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