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农民专业合作社:
根据《广州市农业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项目财政补助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精神,今年市财政安排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补助项目财政补助资金38.83万元,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服战培育补助资金18.83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扶持项目补助资金20万元,补助年度为2023年度。各镇街应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通知”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财政补助资金申报工作。参加申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需提供广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财政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1)、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申报项目对应年度的财务报表的复印件,以及申报项目相应的证明材料。申报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扶持资金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还需提供专项资金使用计划书(附件2)及项目相关材料。
请各镇街于2024年4月19日前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申报材料集中报送我局,逾期将不予受理。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番禺区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联系。联系电话:020-84648377(潘小姐)、020-84635021(陈小姐)
附件:1.广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财政专项扶持资金申请表.doc
番禺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