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语言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通告栏

广州市番禺区农业农村局关于拟拨付市桥屠宰场和沙湾屠宰场政策性关闭生猪定点屠宰场区级财政补偿资金的公示

来源:番禺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4-04-17 17:10:09 阅读次数:-
字体大小:

  根据《广州市农业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政策性关闭生猪定点屠宰场补偿的通知》(穗农〔2016〕195号)、《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生猪屠宰场布局和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农〔2019〕162号)的要求,对符合申报条件且平稳关闭的生猪定点屠宰场,按其2010至2012年年均屠宰检疫量每头40元的标准予以补偿。广州市番禺食品有限公司市桥分公司、沙湾分公司已于2019年12月31日前平稳关闭,原址不再从事生猪屠宰业务,符合政策性关闭生猪定点屠宰场补偿条件。经审核,市桥屠宰场和沙湾屠宰场涉及政策性关闭生猪定点屠宰场补偿资金合计1172.516万元,其中市级财政承担469.0064万元、区级财政承担703.5096万元。市级财政承担部分已全部拨付,区级财政承担部分因下达的补贴资金存在缺口,本次拟拨付92.62872万元,缺口部分待追加资金下达后另行拨付。

  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拟拨付资金情况(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4年4月18日开始至4月25日止。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番禺区农业农村局反映。提供意见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反映的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受理部门:番禺区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屠管科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长堤东路71号番禺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20-39199312


  附件:拟拨付市桥屠宰场和沙湾屠宰场政策性关闭生猪定点屠宰场区级财政补偿资金情况.doc


  广州市番禺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17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放弃
继续访问继续访问
穗好办
  • 扫一扫
    添加
    “穗好办”
    小程序
手机版
智能问答
微信
  • 番禺政府网
    关注 · 微信
机构专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