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核,同意下列绿色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或基地创建单位享受绿色食品认证补助,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2024年5月8日开始至2024年5月14日止,如有异议者,请书面和电话向区农业农村部门反映,联系电话:020-80549531,联系人:万先生。
广州市番禺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8日
序号
生产经营主体或基地创建单位名称
申请补助
类别
证书编号
生产规模(亩、吨)
补助数量(个)
补助金额
(万元)
1
广州市番禺区悦佳水果专业合作社
参加博览(展览)会
LB-18-21121918768A
LB-18-21121918769A
200吨
0.5
(注:1.每个绿色食品产品、绿色食品生产资料、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在标志使用有效期内只准申请一次;2.此表由所在区政府网站或本部门网站上公示。)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