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番海综调告〔2024〕第33号
依据《广州渔政机构办理渔业违法捕捞无主案件操作规范》的规定,现通告如下:
2024年6月3日2时10分,广州市番禺区海洋综合执法大队在番禺区石楼镇沙南村以东海域查获1艘涉嫌使用未经检验、未取得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擅自下水作业的木质船舶,该船长6.3米,型宽1.15米,主机功率4.4千瓦,船上有捕捞工具等,当事人在查处过程中逃逸。广州市番禺区海洋综合执法大队已对涉案船舶及相关工具进行登记保存。请当事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前往广州市番禺区海洋综合执法大队接受调查并有权进行陈述、申辩。逾期未行使陈述、申辩权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通告时间:2024年6月4日-7月3日
联系地址:番禺区市桥街长堤东路71号
联系电话:020-84839810
广州市番禺区海洋综合执法大队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