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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农业农村局 广州市番禺区科工商信局关于选取第二批报废农机回收企业的通告

来源:番禺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4-11-21 15:06:17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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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广州市推动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工作的要求,加快番禺区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进一步优化农机装备结构,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和节能减排,广州市番禺区农业农村局、广州市番禺区科工商信局拟向社会公开选取第二批报废农机回收企业,具体通告如下:

  一、选取单位

  广州市番禺区农业农村局、广州市番禺区科工商信局

  二、选取对象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农机报废回收业务的企业或农机合作社等经营组织

  三、资格条件

  (一)企业(合作社)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农机报废回收业。

  (二)具备与农机报废回收规模相适应的场地、设施设备和技术人员。

  (三)严格遵守国家环保法规,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拆解废弃物、污染物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四)企业(合作社)及法定代表人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违法违规行为。

  (五)可为番禺区提供报废农机回收服务。

  四、选取方式

  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由广州市番禺区农业农村局和广州市番禺区科工商信局对申请单位及其递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名单在番禺区政府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符合要求的申请单位作为拟定单位。

  五、截止申请时间

  2024年11月28日。

  六、申请流程

  (一)申请人可在广州市番禺区政府网番禺区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平台,下载《从事报废农业机械回收单位申请表》。

  (二)申请人如实填写《从事报废农业机械回收单位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资质证书复印件、荣誉证书复印件等用于证明具备报废农机回收经营服务能力的材料。

  (三)申请书一式三份(A4纸打印,装订成册后加盖单位公章)寄送到广州市番禺区农机安全监督管理站。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先生,联系电话:020-84835283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禺山西路景观大道沙头街道办事处东侧畜牧大楼313室 

 

  附件:从事报废农业机械回收单位申请表.xlsx


  广州市番禺区农业农村局         广州市番禺区科工商信局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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