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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区建筑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番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0-09-30 15:43:1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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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和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意见精神和《职称评审管理 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0〕142 号)、《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市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20〕612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就2020年申报建筑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申报材料时间

  我区建筑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在受理纸质材料时,与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提交的材料同步审核,申报人未通过系统提交材料的,其纸质材料将不予受理。我区建筑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网上申报网站现已开通,截止时间为10月20日17:00时。

  申报人及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以上时间安排提交申报评审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评审专业范围

  (一)建筑学、风景园林设计。

  (二)建筑结构设计、岩土工程、市政路桥设计、建筑工程地质勘察、建筑工程测量、建筑防护设计、建筑防化设计。

  (三)暖通空调设计、给水排水设计、建筑电气设计、城市燃气设计、建筑材料。

  (四)建筑施工、风景园林施工、市政路桥施工、给水排水施工、暖通与空调施工、建筑电气施工、城市燃气施工、建筑机电设备安装。

  (五)建筑工程管理、建筑工程检测。

  (六)建筑工程造价。

  三、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人登录我市“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链接:http://gzrsj.hrssgz.gov.cn/vsgzhr/Login_ZJ2.aspx), 按照系统指引填报和提交申报材料,报送下列材料:

  (一)《评审材料目录单》1份,粘贴于送评材料袋上。

  (二)《广东省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信息录入表(普通)》1份(必须填写近期的工作电话、本人有效手机号码)。

  (三)《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简称《评审表》下同)1份。表内填写内容不得涂改,申报专业名称要准确,按照规范名称填写。

  (四)《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简称《登记表》下同)一式15份。

  (五)《年度考核表》或《专业技术人员年度(任职期满)考核登记表》1份。

  (六)《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份,着重总结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情况,文字不超过3000字,用A4纸打印。

  (七)《业绩、成果材料》1份,对照所申报的资格条件,提交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和业绩、成果材料,包括论文、著作、奖励等证书、证明(非个人的获奖项目,应注明个人的名次)及其他辅助证明材料(设计人员须附设计图纸的图签复印件),经所在单位审核确认后加盖单位公章和核对人签章后提交,提交的材料应与《评审表》、《登记表》所填内容相符。

  (八)《证书、证明材料》(包括学历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或学籍电子备案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其他证明材料等)。

  (九)现工作单位缴交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原件。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按规定一次性提交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之后一律不得调整和补充材料。

  (二)申报人在录入信息前须认真阅读注释,严格按照要求准确、规范填写专业名称和其他各项信息。

  (三)评审材料要装在不易破损的档案袋,档案袋正面左上角须填写主管部门单位名称,档案盒的底部需注明申报人姓名、单位及申报专业,密封后加盖骑缝章。

  (四)所有复印件须经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核实,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签上审核人姓名,加盖单位公章。

  (五)“年度考核”若考核年限超过5年的,一般提交最近4年的考核表。

  (六)“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领导,并非部门领导。

  五、申报、审核纪律要求

  严格按照省市职称评审工作相关要求,实行法人单位、主管部门逐级审核、公示、报送,坚持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在申报评审工作中,要求申报人务必做到诚信自律,申报材料务必真实准确,严守诚信承诺;有关基层单位和主管部门务必认真履行职责,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把好审核关,杜绝违纪违规情况的发生。凡发现并经查实弄虚作假行为的,对申报者按有关职称政策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而对材料审核把关不严或者参与弄虚作假行为的,对相关人员和单位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受理申报材料地点

  番禺区职称业务直接申报点(番禺区市桥街桥兴大道10号番禺人才5楼,电话:34626612)。为进一步提高职称业务申报质量和效率,申报人及相关单位可先电话预约网上申报信息初审,审核通过后再报送纸质材料到职称业务直接申报点。

  七、咨询电话及网址

  番禺区人才交流管理办公室人事代理部电话:34626612,网址:http://www.pyrc.com.cn。番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管理科电话:84879998。

  

广州市番禺区建筑工程技术人员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2020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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