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语言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通告栏

关于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遗失作废的公告

来源:番禺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0-12-17 14:07:07 阅读次数:-
字体大小:

  下列行政执法人员所持的《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不慎遗失,现声明作废。

  陈乃雄,执法证编号:A099667,执法部门:广州市番禺区司法局,颁证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执法证有效期:已过期。

  杨斯,执法证编号:A176963,执法部门:广州市番禺区司法局,颁证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执法证有效期:已过期。

  梁滢,执法证编号:A124331,执法部门:广州市番禺区司法局,颁证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执法证有效期至2021年03月31日。

  特此公告。

  广州市番禺区司法局

  2020年12月17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穗好办
  • 扫一扫
    添加
    “穗好办”
    小程序
手机版
智能问答
微信
  • 番禺政府网
    关注 · 微信
机构专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