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辜负了组织对我的信任和关心,给单位的窗口形象抹了黑。我真心悔过……”在第八次谈话时,张渝清把一份检讨书递到我手中。我也松了一口气,这个“硬骨头”终于啃下来了!
张渝清是区公证处公证员助理,工作中先后4次通过微信收取服务对象好处费,共600元。“这事发生在窗口部门、群众身边,金额虽小,影响却大,一定要严查!”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在第一次接触谈话对象前,我们就做足了功课,得知公证处有关负责人曾先后多次询问其是否收取服务对象好处费,他都矢口否认。这让我感到一丝担忧:虽然违纪金额不大,但当事人却是个“硬骨头”啊!
5月8日,我和同事第一次与张渝清接触。不出所料,他早已经“毁尸灭迹”,删除了与当事人的微信聊天和微信转账记录,谈话也毫无进展。我们尝试与发送红包的当事人刘某联系,却屡次被拒。
“联系不上当事人,就回访一下办事群众,听听群众的口碑。再者,张渝清是一名入党积极分子,他犯错而不认错的原因是思想认识不到位,我们要给他上上党课,让他从思想上认识到组织是在帮助他。”区纪委监委领导给我们支招。
此后的谈话,我们便把重心放在了感化教育上,并为张渝清制定了一套系统的学习计划。
第一阶段——唤醒党性意识。第二次谈话时,我们把《中国共产党章程》递给了他,并和他一起读原文。“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读到这里时,他有所触动。
“作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你得时时刻刻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学习过程中,我一次又一次强调。
接下来几天,监察法释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我们为他解读了十多本学习读本。
上了几次“党课”后,我们趁热打铁,进入第二阶段——认识错误明底线,给他讲了几个身边的典型案例。其间,我们看到他多次欲言又止。
不可或缓,我们抓紧进入第三阶段——重拾责任感。“你是家庭的顶梁柱,若是小错误不及时纠正,待酿成大错时,毁掉的就不仅仅是你一个人,还有你的家庭。”我们从勇于承担家庭责任切入,提醒他作为一名公职人员,不仅要有家庭责任感,更要有政治责任感,承担起社会责任,正确行使公权力。
“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第八次谈话,张渝清主动说明了事情的来龙去脉,才有了本文开头那一幕。
正视错误的张渝清轻松了许多,主动和我们聊起自己的感悟。“我把那些经常来找我办事的熟人当成了朋友,所以收红包时,我就安慰自己那是‘朋友’之间的互动,却忘了他们是服务对象。”我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告诉他:“能认识错误并及时改正,就还是好同志,你不要有思想包袱。”
张渝清长出了一口气:“今后,我一定会正确处理与服务对象之间的关系,不该做的事坚决不做。感谢组织及时拉了我一把。”
最终,大渡口区司法局暂停了张渝清的公证员助理工作,责令其整改,并在全区内通报此事。
其实,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来,不仅是张渝清,不少存在苗头性问题或轻微违纪违法问题的人员都感到,监督关口的前移,给了他们知错改错的机会。
而对我们而言,办案思维也慢慢发生改变:以前,我们在方式方法上多局限于唱黑脸、说狠话,现在则更加注重从思想根源上去感化、温暖当事人,从根子上突破。
(作者陶正伟单位:重庆市大渡口区纪委监委)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