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番禺区委第八轮巡察于7月10日正式启动,根据市委、区委统一部署,广州市区委巡察第19、20、21组将于7月11日至9月12日期间,分别对区委政法委、区城市更新局,区府办、区征地办,区委宣传部、区基建办等6个单位党组织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情况开展巡察监督。围绕党的政治建设,重点检查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围绕党的思想建设,重点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围绕党的组织建设,重点检查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围绕党的作风建设,重点检查整治“四风”情况。围绕党的纪律建设,重点检查党规党纪执行情况。围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重点检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
本轮巡察期间,巡察组任务分工、值班电话、邮政信箱和电子邮箱公布如下:
广州市区委巡察第19、20、21组联系方式
组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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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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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电话
(上班时间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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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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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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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委巡察第19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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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政法委、区城市更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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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11825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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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清河东路319号主楼东402室转广州市区委巡察第19组收(邮编:51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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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委巡察第20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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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府办、区征地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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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11852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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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清河东路319号主楼东402室转广州市区委巡察第20组收(邮编:51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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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委巡察第21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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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宣传部、区基建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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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11855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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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清河东路319号主楼东402室转广州市区委巡察第21组收(邮编:51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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