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大力遏制不良风气,进一步巩固巡察整改效果,促进水务公职人员廉洁履职。近日,区水务局把严格规范公职人员的管理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内容,深入开展公职人员职称、职业资格挂靠、取酬以及违规经商办企业等行为的专项清查整治工作,通过明责任、强教育、抓自查、严执纪等措施,极力督促公职人员遵章守纪、廉洁履职、廉洁用权,营造“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氛围。
一是明责任。明确7个党支部书记、9个科室负责人为专项整治工作为第一责任人,领导干部带头行动,切实发挥表率作用;采取召开支部大会、科务会等形式,及时安排布置,明确任务分工,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无一遗漏、不留死角;将此次专项整治纳入模范机关创建活动内容,打造廉洁机关、廉洁支部,并加强督导检查,做细做实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和要求完成整治工作。
二是强教育。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邀请专业老师开展1次专题授课,重点突出党规党纪、廉洁自律等方面教育,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法律法规意识;利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对下属事业单位1名单位工作人员违规把执业资格证书外借挂靠收取报酬的情况,在系统内进行通报;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廉洁自律准则》等法规,提高公职人员遵纪守法意识,确保依法履职,廉洁从政。
三是抓自查。开展清查整治工作,要求各单位严格对照清理范围、内容和要求,认真组织个人开展职称、职业资格挂靠、取酬和违规经商办企业的自查清理,相关人员如存在相关情况的,必须在9月25日前停止挂靠行为,上缴违规所得,并签定《个人承诺书》,主动纠错备案。重申纪律要求,对心存侥幸、故意隐瞒、不如实上报的的公职人员,一经查实,从严处理。
四是严执纪。以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加强日常教育监管,建立长效机制,严防问题反弹。对经核实存在执业资格证书外借挂靠收取报酬问题的1名下属事业单位单位工作人员,鉴于其违纪情节轻微且具有如实交代所犯错误事实、主动上交违纪所得、及时纠正执业资格证书外借挂靠行为等从轻或减轻情节,准确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责成其本人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并对其进行谈话提醒。
(来源:区纪委监委第九派驻纪检监察组、区水务局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