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州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蹲点联系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工作制度(试行)》的有关要求,7月30日下午,市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刘利人同志带领一室有关同志到番禺区沙湾镇调研“惩腐打伞”工作情况。番禺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黄哲明同志和沙湾镇、南村镇纪委等相关负责同志陪同调研。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番禺区纪委监委坚决贯彻中央、省、市的统一部署,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通过抓住线索收集“牛鼻子”,发动群众帮“挖”、主动出击深“挖”、对外协同联“挖”,凝聚各方力量开展问题线索起底、排查、深挖。截至7月,番禺区纪检监察机关共核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103条,已办结102条,办结率为99%;立案审查调查47件47人,已办结42件42人,办结率为89.4%;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及诫勉处理28人,移送司法处理22人,严肃查处一批久居基层的“警伞”“村霸”。同时,番禺区坚持边扫边建,推进农村“三资”监管机制改革重点培育项目深化基层治理,针对漠视和侵害农村基层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铲除农村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滋生的“土壤”,巩固拓展扫黑除恶工作成果。
利人同志对番禺区“惩腐打伞”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并对下一阶段工作提出要求,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将“惩腐打伞”作为监督执纪和审查调查工作的重要内容,精心组织、强力推进,紧盯涉黑涉恶案件背后“保护伞”“关系网”不放,倒查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要立足职责定位,与相关部门互相配合、各司其职,形成既分工独立又联动协作的工作机制,主动做好涉黑涉恶腐败案件纪法衔接,积极协调推进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确保反腐败与扫黑除恶同步推进;要强化宣传引导,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积极营造正风反腐、扫黑除恶、打伞破网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打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利人同志同时对番禺区村(社区)监察站建设工作情况开展调研,要求番禺区严格对标《关于推动监察职能向村(社区)延伸工作的实施意见》(穗纪发[2020]3号)在全部村(社区)全覆盖建立监察站,围绕规范建设、提高履职能效、加大培训等,以市级示范监察站和区级示范监察站为抓手,以点带面,推动全区村社监察站的建设和业务开展,同时加强实践创新,探索各自有活力、有的成效的作法。区纪委要有效整合基层监督力量,加大宣传力度,前移监督“探头”、赋能监督“前哨”,形成“家门口的监督哨”,切实把监察体制改革的制度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利人同志同时对番禺区村(社区)监察站建设工作情况开展调研,要求番禺区严格对标《关于推动监察职能向村(社区)延伸工作的实施意见》(穗纪发【2020】3号)在全部村(社区)全覆盖建立监察站,围绕规范建设、提高履职能效、加大培训等,以市级示范监察站和区级示范监察站为抓手,以点带面,推动全区村社监察站的建设和业务开展,同时加强实践创新,探索各自有活力、有的成效的作法。区纪委要有效整合基层监督力量,加大宣传力度,前移监督“探头”、赋能监督“前哨”,形成“家门口的监督哨”,切实把监察体制改革的制度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