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委巡察机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意见》,积极探索“巡察+”模式,拓展“巡察+”内涵,促进巡察与其他监督的信息、资源、力量和监督成果共享共用,不断拭擦巡察“利剑”锋芒。
一、“巡察+”助对焦,提速监督效率。加深“国之大者”的认识,想方设法做好巡察“前半篇文章”。一是提站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省委“1+1+9”工作部署以及市委“1+1+4”工作举措等相关文件精神,做到对“国之大者”心中有数。二是摸底子。区委巡察办及时协调有关单位为巡察组提供政策咨询,与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组织部、区审计局、区信访局等部门加强“信息共通”,让巡察组还未进驻就对被巡党组织“心中有数”。三是学法子。全面收集和认真研读中央《巡视巡察参考》、省委《巡视巡察动态》以及市委《巡察动态》等业务专刊,借鉴全国各地先进经验做法,对巡察干部开展业务培训,结合区情实际优化提高,让巡察干部对巡察方式方法和工作技巧“心中有数”,扎实提升区委巡察工作规范化水平。
二、“巡察+”助发力,提高监督质量。加力政治体检,切实发挥巡察综合监督作用。一是叠加式借力。巡察组与区审计局以“巡审结合”开展巡察,双向借力,优势互补,互通共享,促进政治监督提质增效。二是嵌入式用力。将党委中心工作融入巡察监督范围,从政治高度一体推进意识形态、保密等工作,由相关部门派员到巡察组联合办公,按各自的工作规范,同步开展监督。三是联动式聚力。按照“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巡察监督就跟进到哪里”的要求,整合巡察干部力量与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形成合力,开展疫情防控、安全生产、考场风气等专项监督工作,同频共振,及时纠偏正风。
三、“巡察+”助震慑,提升整改效果。加压各方责任,一心一意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一是统筹督导力量。制定《关于推进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深化巡察整改工作的意见》,压实被巡察单位主体责任,落实纪委监委和组织部门的日常监督责任,汇聚分管区领导、业务相关职能部门的力量,将严的主基调贯彻到底。二是深化成果运用。每轮巡察同步向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通报其分管领域、单位的巡察情况,向相关职能部门通报主管业务领域的巡察情况,形成巡察整改高压态势。三是强化警示震慑。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及时跟进处理区委巡察机构移交的问题线索,区委巡察机构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典型问题通报曝光,持续扩大震慑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