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是拆迁房屋之后的补偿房屋,应该是叫复建安置房才对,为何现在却变成了保障房?保障房性质和本质与复建安置房是完全不一样的!”4月28日以来,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罗边村纪检监察联络站陆续迎来不少反映问题的村民。
罗边村与旧村改造合作企业签订协议后,有关房屋已开展拆除工作,目前村民焦急地等待回迁。但部分村民看到承建单位公示的由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上本该是复建安置房的建设项目被写成了保障房工程。
“复建房怎么变成了保障房?”这个问题关系到村民切身利益。带着疑问,罗边村纪检监察联络站站长立即向南村镇规划建设办了解情况。据了解,在建筑功能分类表里,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人才公寓、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产业工人宿舍、廉租房、解困房皆为二级分类,以上功能房在一级分类中统称为保障性住房。
情况虽然明了,但只靠向群众解释政策法规还不够。为避免群众在理解上产生歧义,在罗边村纪检监察联络站站长、南村镇罗边村委会及南村镇规划建设办的多方协调下,6月1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就此事向罗边村发函,将涉及的《相关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中的“保障房”更正为“拆迁安置房”。事后,罗边村纪检监察联络站站长及时将处理情况向村民进行反馈,顺利化解信访隐患。村民们纷纷表示:“站长真心为群众办实事,没想到这么快就收到了情况反馈,打消了我们的疑虑,实在太感谢了。”
“群众有诉求,纪委快出手!”南村镇纪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发挥纪检监察联络站‘贴近社情、贴近群众’的基层监督优势,把监察监督延伸至‘最后一米’,时刻关注群众关心的急难愁盼问题,让基层群众感受党的温暖,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