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举报有奖励吗?
根据《关于保护、奖励实名举报有功人员的暂行办法》规定,对举报违纪违法案件有功人员,视其提供线索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中所起的作用及被举报人所受处分情况,给予0.3万至2万元的奖励;对举报职务犯罪有功人员,视其提供线索在审查调查工作中所起的作用,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奖励。
对有特别重大贡献的举报有功人员,视情况给予重奖。
在广大群众踊跃通过检举控告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的同时,诬告陷害和不实举报也时有发生,对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造成了挫伤,也破坏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2020年11月,《广州市纪委监委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规程(试行)》印发执行,释放出为敢于担当者担当,为敢于负责者负责的鲜明信号。
可以通过哪途径举报?
(一)来信:将信访举报材料以信件形式邮寄给纪检监察机关。
番禺区纪委监委收信地址:番禺区市桥街清河东路319号番禺区纪委监委信访室。
(二)来访:请携带身份证到番禺区盛泰路108号信访接待室。多人来访的,请推选不多于5名代表。
(三)来电:12388(按语音提示操作,外地请加拨区号“020”)或020-84636747。
(四)网络:https://guangdong.12388.gov.cn/guangzhoushi/fanyuqu/;“廉洁番禺”微信公众号底栏“交流互动”-“网络举报”。
内容来源:《广州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检举控告“话你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