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番禺疍民起义
文、图/梁谋
水上居民,新中国成立前又称为但户、疍户、龙户,唐代以来即生活在广东、福建沿海一带。疍户世代以船为家,捕鱼为业四处漂泊。在旧时代,他们的生活是很悲惨的,为了生存,要和风浪搏斗,常常葬身鱼腹。不仅如此,在岸上还饱受官匪鱼霸的敲诈勒索,被压在社会的最底层。封建时代也有平民中状元的事,然而法律却规定疍户不准参加科举考试。还有不准陆居,不准与陆上人通婚,上岸不准走石板路,结婚不准穿红裙,死后不准葬在岸上……这些数不清的“不准”,把疍户打进了十八层地狱。清雍正年间,疍户开始与平民同列甲户,民国初年宣布疍户一切权利与国民平等,但实际上,疍户仍被视为贱族。
清代疍民生活
疍户悲惨的命运深深地培植了他们反抗的性格。他们反抗的行动甚至发展成武装起义。清顺治年间(1661)番禺发生过一次疍民起义。起义的首领叫周玉和李荣,二人都是番禺疍民。他们管辖渔船数百艘,船内藏列兵器,三帆八棹,冲浪如飞,是海上一支很强的武装力量。当时由于郑成功以台湾为根据地抗衡清朝,清统治者大受郑成功的威胁,又唯恐内陆人民与海外联系,联合反抗,因此在1659年禁止沿海居民出界贸易。1661年又强行迁徙沿海居民,使沿海广大人民流离失所,痛苦不堪,奋起反抗。周玉李荣遂顺势发动起义。清统治者一时镇压不了他们,便派出平南王尚可喜,对周、李二人实行招安,一方面平息他们的反抗,一方面想借助他们的力量协助镇压海上疍民的反抗斗争,使之两败俱伤。恰值海禁,尚可喜就把周玉李荣的船队泊于港汊内,迁家室于陆上,并加以监视。但起义者并不甘心受朝廷的利用,于是他们诈称归降,被尚可喜批准后,便携同家人出海。一到海上,他们犹如猛蛟,马上号召海上的人民举行起义。他们焚毁官府兵站,劫富济贫。后清兵前来镇压,两军遂在番禺大石的江面上展开大血战。霎时昏天黑地,呐喊震天,血染珠江。激战了四个时辰,义军寡不敌众,周玉陷于敌手,不屈而死。李荣率少数部队撤退,使清兵追之不及。起义者撤退后,仍据海岛反抗,坚持斗争,作为以后海上起义的骨干。
清代番禺疍民的起义,在历史上留下了光辉的一页。
清代疍民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