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州大学城管理委员会公布《番禺区关于进一步扶持港澳青年创新创业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以着力建设粤港澳大湾区青年创新创业的良好生态和环境,吸引优秀港澳创新创业人才及项目落地番禺。
《办法》由广州大学城管理委员会牵头,区委统战部、区发改局、区人社局、区科工商信局共同组成的资格审查小组对所有平台、项目、人员进行资格审定。《办法》从多个方面为港澳青年创业提供了支持。
创业项目资助方面,每年投入2000万元人民币并设立“青蓝计划”,鼓励在番禺区创新创业的广州大学城青年人才(创业大学生、优秀准毕业生和青年教师)和港澳青年及海归人才。对入选的港澳青年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及团队,在同等级项目奖励资金的基础上增加30%奖金。
项目场地支持方面,鼓励港澳人才创新创业项目落户在番禺区。如项目选择落户在番禺区科技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内的,可获得最长两年、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的免费经营场地支持;如项目选择落户在番禺区其他场所的,按每月1000元标准给予两年场租补贴。
住房方面,在现有人才公寓中预留20%住房,专门供给港澳青年人才免费入住;对不入住人才公寓的港澳青年人才,提供每人每月1500元的住房补贴,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双创活动方面,对每年举办不少于10场创新创业活动经番禺区政府认定的广州大学城港澳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给予每年一次性100万元的资金扶持,该资金专用于港澳青年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开展的创新创业赛事、创业辅导孵化、项目路演筛选、企业投融资对接、人才培训等各类社会化、专业化服务活动。
就业与实习方面,港澳青年人才在广州大学城持续工作1年以上且剩余合同期不少于1年,给予1000元/月补贴;港澳高校在读青年在广州大学城参加实习,给予500元/月补贴。
《办法》试行区域为广州大学城,我区其他区域的港澳创新创业项目以及港澳青年人才如符合《办法》可向区科工商信局申请,经资格审查小组审定,可享受同等的政策扶持。
(转自番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