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5日02时10分许,番禺区钟村街钟二村隔坑大街18号发生火灾,起火过程中伴随爆炸现象,事故1人死亡、1人受伤。事故发生后,番禺区人民政府迅速成立联合调查组开展原因调查、舆情监控和善后处理等相关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番禺区政府组织调查情况
2025年12月5日02时10分许,番禺区钟村街钟二村隔坑大街18号发生火灾,起火过程中伴随爆炸现象,事故1人死亡、1人受伤。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推动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经番禺区政府批复,成立钟村街钟二村“12·5”民宅火灾事故联合调查组,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邓展鹏担任组长,区政府办副主任覃朝阳、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李剑锋任副组长,区公安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番禺供电局、区消防救援大队、钟村街道办事处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对该起火灾事故进行调查。
二、起火建筑基本情况
(一)起火地点位于番禺区钟村街钟二村隔坑大街18号,系一栋3层钢筋混凝土结构自建民房。该建筑正门朝东,与隔坑大街青基巷1号隔巷相对,两建筑之间为隔坑大街青基巷,建筑北侧毗邻隔坑大街16号,南侧为隔坑大街青基巷2号,西为隔坑大街十号1#。
(二)起火当天(2025年12月5日),起火建筑内共住有5人,分别是住在一楼的死者卢某和伤者雷某,二楼的卢某某(死者儿子)、杜某(死者儿媳)和他俩的女儿。2025年12月4日,由于卢某某暂时没有工作安排,所以整日一直在家,因女儿第二天早上需要上学,于晚上22时许开始带着女儿睡觉。杜某于2025年12月4日8点15分前后出门上班,中午和晚上吃饭的时间都有回过一次家。晚饭后出去朋友家,大概12点多就回到家里。
三、事故发生经过及扑救情况
2025年12月5日2时10分,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番禺区钟村街钟二村隔坑大街18号一民房发生火情,支队立即调派大队全勤指挥组、祈福消防站、市桥消防站、万博消防站、广铁南消防站、钟村专职队、钟二村微型消防站,共1个大队、4个消防救援站、1个专职队,1个微型消防站,1辆指挥车、10辆消防车,53名消防救援人员赶赴现场处置。明火于2时32分被扑灭。
四、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财产损失情况
本次事故共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死者信息:卢某,男,84岁,身份证440***************;伤者信息:雷某,女,77岁,身份证号码:440***************,30%烧伤面积。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约10万元。
五、起火原因认定情况
火灾发生后,区消防救援大队分成多个工作小组,同步开展走访询问、现场勘验等工作,证人证词、火灾现场痕迹等证据,获取相关证据材料。
(一)起火时间调查情况:通过对广州市番禺区钟村街钟二村隔坑大街青基巷北侧巷口红姐百货招牌下的监控,编号为:①号监控调查对比发现:经北京时间校准北京时间2025年12月5日02:07:49,钟村街钟二村隔坑大街主干道两侧停放电动车,现场无人员活动,02:07:56,一台电动自行车自西向东行驶过来02:08:02,该车辆向北转弯行驶离开,02:08:29,视频中突然传出一声巨响,02:08:30,视频中红姐百货的卷闸门猛烈抖动数下,02:08:31,一道刺眼的火光映照在正对巷口墙体上,视频中伴随的还有气流猛烈喷射的声音,02:08:33,火光开始减弱,02:08:34,火光持续减弱,视频中还有重物与玻璃掉落在地的声音。综合以上,认定起火时间为2025年12月5日2时08分许。
(二)起火部位调查情况:
1.广州市番禺区钟村街钟二村隔坑大街18号一楼过道内堆放有大量杂物,均有过火痕迹。一楼客厅与入户过道相邻处明显过火痕迹,厨房内部、楼梯下及厕所未过火。二楼、三楼楼道有烟熏痕迹,烟熏程度下重上轻,二楼、三楼客厅、卧室均无过火痕迹。
2.起火区域集中在一楼过道处,一楼过道内堆放有大量杂物,均有过火痕迹,南北两侧墙壁顶端烟熏痕迹严重。1楼楼梯下方存放着供热水器使用的煤气罐,厨房灶台下方放置着供煤气炉使用的煤气罐;入门处右手侧大门后方有1个备用煤气罐,另1个备用煤气罐(已发生爆炸)亦存放于一楼区域。
3.综合以上,认定起火部位为钟村街钟二村隔坑大街18号一楼过道处。
(三)起火原因调查情况:
1.通过钟村镇派出所协作调查和证人证言描述,钟村街钟二村隔坑大街18号住户日常有在一楼烧香拜神的习惯,一楼过道处南面墙体上有2个牌位,墙体东侧底部向外(南)倒塌,倒塌的墙体中包含有一个神龛。不排除因烧香拜神产生的遗留火种引发火灾。
2.通过区气象局提供气象证明,2025年12月4日09时至5日03时,根据火灾地址最近的气象观测站(钟村街钟一村气象观测站)得到监测数据,未录得降水,经查阅广东闪电网数据,期间没有发生闪电。可排除雷击等灾害性天气引发火灾的可能。
3.对起火建筑内部楼道进行清理排查,找到爆炸后的液化石油气罐罐体碎片,共5块。该罐主体碎片挤压变形严重,罐体边缘有严重撕裂扭曲的痕迹。罐体顶部阀门与罐体脱落分离。经城管工作人员现场检查,爆炸的液化石油气罐角阀阀芯处于关闭状态。
因此判断起火原因:一楼过道内遗留火种点燃周边可燃物,液化石油气瓶受热烘烤,导致气瓶爆炸,引起火灾。
综合以上,认定起火时间为:2025年12月05日2时08分许;起火部位为:广州市番禺区钟村街钟二村隔坑大街18号(民房)1楼过道中部;起火原因:1楼过道内遗留火种点燃周边可燃物,液化石油气瓶受热烘烤,导致气瓶爆炸,引起火灾。番禺区消防救援大队于12月26日出具《火灾事故调查认定书》。
六、火灾事故发生的原因
(一)事故直接原因
经现场勘验、走访询问、物证鉴定、等综合分析,该起火灾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钟村街钟二村隔坑大街18号(民房)1楼过道内遗留火种点燃周边可燃物,液化石油气瓶受热烘烤,导致气瓶爆炸,引起火灾。
(二)事故间接原因
1.起火建筑一楼楼道南侧墙体设有神龛牌位,存在长期烧香痕迹,周边可燃物较多。
2.起火建筑一楼楼道地面堆放大量杂物,且违规存放液化石油气瓶,不仅阻碍人员逃生通道,明火烘烤气瓶还极易引发爆炸。
3.火灾初期,死者因行动能力受限,未能及时采取有效自救措施撤离火场,最终错失逃生时机。
(三)有关责任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
消防工作落实不到位:钟二村居委会未落实《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八条相关规定,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力度不足,协助做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应急疏散演练、消防宣传教育工作不到位,村内大量出租屋未开展“拆窗破网”,辖区内火灾隐患存量大。建议由钟村街按照管理权限进行处理。
七、消防产品调查情况
经调查,起火场所为村民自建房,未自行购买、配置灭火器等消防产品。
八、火灾暴露出的问题
(一)街道群众性消防工作指导质效不高。钟村街对村(居)群众性消防工作的指导缺乏系统性、实效性,消防宣传教育、防火安全检查等工作成效欠佳,治安联防、保安巡防等群防群治队伍的消防防控作用未充分发挥。
(二)村级自建房消防安全管控存在缺位。钟二村自建房消防安全“敲门行动”存在死角盲区,未能常态化督促村民规范祭祀行为;村民消防安全意识淡薄,针对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的入户“精准帮扶”覆盖不全,未形成全方位、无遗漏的消防安全保障体系。
(三)基层消防基础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钟村街消防宣传教育、应急疏散演练等工作开展不深入,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推进消防工作缺乏有力抓手,群防群治队伍消防巡防效能未有效激活。
九、防范措施和建议
(一)切实压实消防安全责任。各镇街、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及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三管三必须” 要求,履行属地及权责范围内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强化协作研判,扎实推进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深化镇街消防行政委托执法,发动基层网格员、公安派出所、综合执法队伍等力量,常态化开展“敲门”行动和隐患排查整治,督促自建房房主落实隐患自查整改、设施配置维护、通道畅通保障等主体责任。对拒不整改重大隐患、未履行消防安全责任的,依法予以警告、罚款等处罚;对因责任缺位引发火灾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坚决杜绝“小火亡人”事故。
(二)强化基层网格管理责任。各镇街要实行多户联防、区域联防,组织群众开展消防安全群防群治,督促居(村)民及网格内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职责。聚焦城中村、出租屋、村民自建房、“三小”场所、“三合一”场所等“小火亡人”高风险领域,常态化开展安全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重点排查独居老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群体居住场所用火用电安全,督促监护人加强看护,并推广安装独立式感烟探测器和简易喷淋,提升物防技防水平,实现火灾早发现、早处置。
(三)全面加强消防宣传培训。各镇街、各部门要针对民房火灾多发态势,紧盯老弱病残、儿童等弱势群体开展精准宣传。线上依托短信、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载体,推送用火用电安全提示,普及自防自救知识;同步收集总结消防执法案例,强化宣传曝光和警示教育,达到“处罚一家、警醒一片”的效果。线下将消防宣传与“敲门”行动深度融合,通过广播、宣传栏、横幅标语等形式开展警示性、提示性宣传,切实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四)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各镇街要配齐配强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人员力量与器材装备,及时补充应急物资,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确保人员在岗在位;在自建房集中区域等重点部位增配应急救援装备,指导村(居)完善微型消防站建设。消防救援部门要修订完善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加强队伍专项技能训练,健全多部门协同联动处置机制;深化火灾事故调查,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切实做到以案为鉴、以案促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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