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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南村镇“1·12”南村村恒美大道20号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4-08 14:36:13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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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1月12日15时17分许,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恒美大道20号发生火灾,起火建筑为一栋3层自建房,起火房间位于该楼栋第3层。火灾烧损烧毁了其内部西北侧卧室内家具、生活用品等物品,建筑物局部受损,造成一名群众死亡,过火面积约5平方米,直接财产损失约24000元。事故发生后,番禺区人民政府迅速成立联合调查组开展原因调查、舆情监控和善后处理等相关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番禺区政府组织调查情况

  2026年1月19日,番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成立南村镇南村村“1·12”民宅火灾事故联合调查组的通知》,成立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邓展鹏担任组长,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番禺供电局、区消防救援局、南村镇等政府部门有关人员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该起火灾事故进行调查。

  二、起火建筑基本情况

  起火建筑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恒美大道20号,属于村民自建住宅,屋主名字叫邬某某。建筑层数为3层,坐西北朝东南,建筑结构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作出租屋使用。建筑东南侧为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恒美大道十巷,西南侧为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恒美大道,西北侧为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恒美大道十一巷,东北侧为与其相邻的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恒美大道十巷1号。本次火灾集中于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恒美大道20号3层内部,火灾未波及其他单位,三层西北侧窗户上方有烟熏痕迹蔓延至天面处,其玻璃破损掉落至地面。过火面积约5平方米。

  三、事故发生经过及扑救情况

  2026年1月12日15时17分许,广州市消防救援局指挥中心接到警情称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恒美大道20号发生火灾。市消防救援局立即调派市全勤指挥组、区消防救援局全勤指挥组、万博消防救援站、内环西路消防救援站、南村专职消防队,共计3辆指挥车,8辆消防车,48名消防救援人员赶赴现场处置,16时20分明火扑灭。

  四、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财产损失情况

  本次事故共造成1人死亡。死亡人员信息:莫某,女,汉族,53岁,公民身份证号码:440***************。依据《火灾损失统计方法》(GA 185—2014)规定,经现场核定,本次事故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4000元。

  五、起火原因认定情况

  火灾发生后,区消防救援局分成多个工作小组,同步开展走访询问、现场勘验等工作,证人证词、火灾现场痕迹等证据,获取相关证据材料。

  (一)起火时间调查情况:2026年1月12日15时09分59秒,客厅监控拍摄到纸巾起火后疑似丢在地面。2026年1月12日15时10分34秒,卧室监控拍摄到床上的火势进一步扩大,纸巾在地面燃烧。15时11分09秒,客厅监控拍摄到卧室内有火光。15时11分09秒,卧室监控拍摄到床上火势加大莫某转身躲避。15时11分40秒,卧室监控拍摄到床上火势进一步加大已蔓延到莫某衣服,床下有滴落的燃烧物。客厅监控拍摄到小孩手里拿着打火机再次往起火房间走。15时12分10秒,卧室监控拍摄到莫某上半身以被大火包裹。 15时12分27秒,客厅监控拍摄到小孩将手里拿着的打火机放到儿童餐桌上。15时12分30秒,客厅监控拍摄到卧室里有浓烟往外飘出。综合以上,认定起火时间为1月12日15时10分许。

  (二)起火部位调查情况:

  1.恒美大道20号3楼除西北侧卧室外其余厅室均体现为上部有烟熏痕迹,下部无明显烟熏及过火痕迹。西北侧卧室内有严重过火痕迹,其南侧及西侧墙面过火情况严重,墙面水泥经高温燃烧后剥落掉落地面,西侧墙面上窗户受热玻璃掉落至地面,窗框变形严重,有明显向屋外弯曲痕迹。卧室内南侧地面有大量杂物及散落的墙面水泥,杂物被全部烧毁。天花上大部分区域被火烧白,仅部分区域保持烟熏痕迹,天花中部有一把铁制吊扇,吊扇被火烧毁,其金属扇叶向下弯曲。西侧墙面北侧上有一台空调悬挂,空调只剩金属残骸,北侧及东侧墙面中部水泥被火烧剥落,墙面四周被火烧白。卧室地面西侧有个沙发,沙发被烧成只有铁架。东侧地面有弹簧床残骸,其残骸上有一具尸体及掉落的水泥,尸体已碳化严重。

  2.由现场提取的监控视频发现在2026年1月12日15时10分前现场为小孩在恒美大道20号3楼西北侧房间内点燃纸巾玩火,15时10分后床上床铺起火,现场未发现其他起火点。

  3.综合以上,认定起火部位为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恒美大道20号3楼西北侧卧室区域。

  (三)起火原因调查情况:

  1.通过证人证言描述死者及家属没有在房间内抽烟习惯和火灾现场没有发现遗留火灾的现象,可排除遗留火种引发火灾。

  2.通过区气象局提供气象证明,1月12日10时至12日16时,距离火灾地址最近的气象观测站番禺区南村镇梅山村气象观测站监测无雷暴发生,未录得降水,未发现雷击起火痕迹,可排除雷击等灾害性天气引发火灾的可能。

  3.对视频监控进行专项勘验发现在1月12日15时06分许小男孩在莫某房间内玩耍时口中有说出“打火机”并有疑似打火机点火的声音;15时08分许卧室监控拍摄到画面中有小男孩手中有燃烧的物品;15时09分许卧室监控拍摄到画面中床上及地面均有着火点;15时10分许,卧室监控拍摄到床上的火势进一步扩大,纸巾在地面燃烧。

  因此判断起火原因:小孩玩火不慎引燃周围可燃物导致火灾。

  综合以上,认定该起火灾起火时间为:2026年1月12日15时10分许;起火部位为: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恒美大道20号3楼西北侧卧室区域;起火原因认定为:小孩玩火不慎引燃周围可燃物导致火灾。区消防救援局于2月4日向火灾相关当事人出具并送达《火灾事故调查认定书》。

  六、火灾事故发生的原因

  (一)事故直接原因

  经现场勘验、走访询问、监控视频分析等综合分析,该起火灾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小孩玩火不慎引燃周围可燃物导致火灾。                   

  (二)事故间接原因

  1.该房屋产权人居住在房屋二楼,故意隐瞒房屋三楼的实际租赁情况。网格员曾多次上门核查,均被产权人以二、三楼为家庭自用为由拒绝入户,无法进行有效的消防安全检查。由于房屋内未安装火灾报警设施,也未配备任何灭火器材,火灾初起时未能得到有效遏制,最终导致了火势的蔓延。

  2.居民自救逃生困难。根据查阅起火前监控视频及询问相关当事人得知莫某因个人患病,行动不便,走路需要他人搀扶,因此在火灾发生第一时间没有自救及灭火能力。

  3.居民消防意识薄弱。发生火灾时在家有三人,对小孩玩火行为无人制止。小孩父亲在自己房间对起火房间发生火灾毫无察觉,其在火灾发展到迅猛阶段时在外赶回的其他家庭成员的呼叫下才知晓屋内发生火灾,此时已错过扑灭火灾黄金时间。

  (三)有关责任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

  消防工作落实不到位:南村村居委会未落实《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八条相关规定,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力度不足,协助做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应急疏散演练、消防宣传教育工作不到位,村内大量出租屋未开展“拆窗破网”,辖区内火灾隐患存量大。

  七、火灾暴露出的问题

  (一)南村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总体有序开展,但在防火宣传、应急疏散演练、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等方面,仍有提升和完善空间,特别是消防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二)南村村委会制定防火安全公约不完善,消防宣传教育和防火安全检查效果不强,发挥治安联防、保安巡防等群防群治队伍作用有待加强。

  (三)居民消防安全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事故反映出居民对家里小孩玩火采取纵容态度,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居民未经常性开展家庭消防安全自查,及时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屋顶可燃物,强化用火用电用气安全,规范使用电器,全面巡查整改火灾隐患。居民疏散逃生能力和初起火灾扑救能力较低,导致遇险人员无法自救、无法逃生,造成惨痛教训。

  八、防范措施和建议

  (一)持续压紧压实镇街消防安全责任。当前正值冬春干燥季节,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增多,各类风险隐患和致灾因素增加,火灾高发易发。各镇街结合镇街消防执法队伍建设和消防执法工作,发动公安派出所、综合执法办、网格员等力量,来穗部门要督促出民房的检查力度,履行发现告知职责,引导、督促村民自行整改火灾隐患,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跟踪处理。电力部门要加强对资产权属的老旧线路巡视,及时发现隐患并督促整改,加强安全用电宣传。住建部门要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按照规范要求。

  (二)全面排查治理火灾隐患。各镇街、各部门要按照市、区消安委既定工作部署,持续推进消防安全“扫街行动”、“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拆窗破网”、“打通生命通道”等工作,进一步强化部门推动、宣传发动,强力推进居民家庭火灾隐患综合治理,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有效遏制和减少家庭住宅亡人火灾。要重点针对小产权房、村民自建房、出租屋和居民住宅,深化开展清理楼道、清理阳台、检查老旧电气线路等行动,全面巡查整改火灾隐患,上门入户开展消防宣传。以村(社区)为单元,逐个小区、逐栋建筑过关。

  (三)切实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各镇街要针对居民住宅亡人火灾多发生在夜间的规律和特点,组织基层网格组织和物业管理单位、治安联防队、保安巡逻队等力量,结合自身值班工作安排,加大防火巡查尤其是夜间巡查力度,加强微型消防站24小时值班值守,发现火情及时报警,并采取先期处置措施。区消防救援局要加大对社区微型消防站的随机抽查,测试应急响应时间和能力,督促落实夜间值班,确保一旦接到报警,能够及时调动就近微型消防站扑救初起火灾,切实做到灭早、灭小、灭初期,防止小火酿成大灾。各镇街要按照《乡镇消防队》标准不断提高镇街专职消防队建设。

  (四)加强针对性的宣传教育。针对此次火灾充分暴露独居老人逃生能力薄弱问题,重点针对城乡接合部、城中村出租屋、“三小”场所等居住、租住人员特点,发动基层网格组织和消防志愿者,深入居民住宅区、村(居)民自建用房、出租屋开展面对面消防宣传教育,特别是安全用火用气用电等消防常识宣传和火场逃生技能培训,切实提升社会群众消防安全素质。同时在住宅小区、居民楼院、城中村、集贸市场等区域的宣传栏、停车库、楼梯等明显位置张贴本区域最近发生的火灾警示案例,张贴消防宣传单、强化村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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