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合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推进广州消费帮扶再上新台阶,助力帮扶地区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广州市加强消费帮扶助力乡村振兴十八项措施》要求,现将《广州市消费帮扶优质产品名库》(以下简称《产品名库》)印发各单位参照执行。
一、聚焦产业振兴。请各单位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消费帮扶的相关通知要求,食堂食材采购、职工集体福利、节日慰问品中采购帮扶地区农副产品的份额优先通过各指定销售平台采购《产品名库》中的帮扶产品(帮扶地区832平台优质产品已入《产品名库》)。通过聚焦全市的资源优势,有计划、有重点地帮助帮扶地区做强做优做大重点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协助帮扶地区打造“一县一业”“一县一品”产业发展体系,加快推进“产业帮扶”向“产业振兴”的转变。
二、做强公用品牌。紧紧围绕特色农副产品品牌体系建设,以促进帮扶地区农民增收为目标,通过建立《产品名库》,推动帮扶地区特色优势农产品品种优化、品质提升、品牌打造,进而做强区域公用品牌,培育系列品牌产品,为帮扶地区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打好基础、拓展渠道、提质增效。
三、抓好动态管理。按照动态管理原则,对《产品名库》中所有产品的生产、品控、价格、服务、利润等实施动态监控,对不符合消费者需求、性价比失衡、市场认可度低、竞争力弱的产品,将定期根据市场反馈情况进行筛选淘汰;对符合帮扶地区产业发展、市场需求高的帮扶地区其他产品进行完善补充。有关《产品名库》电子版和动态更新信息可以在“广州市协作办公室”官网“政务公开”栏目查询。
附件:1.《广州市消费帮扶产品名库》入库暂行办法
2.广州市消费帮扶优质产品名库
3.广州市消费帮扶专馆名册
广州市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合作办公室
2021年9月22日
附件1
《广州市消费帮扶产品名库》入库暂行办法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推进广州消费帮扶再上新台阶,助力帮扶地区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广州市加强消费帮扶助力乡村振兴十八项措施》第五条“建立消费帮扶产品名库,摸清帮扶产品的品种、价格、供货量、上市周期及带贫能力,建立并发布《广州市消费帮扶优质产品名库》(以下简称《产品名库》),定期更新优质消费帮扶产品信息”的要求,现制定《广州市消费帮扶产品名库》入库暂行办法。
一、入库地域范围。一是广州帮扶地区为主,包括贵州安顺市、毕节市、黔南州,新疆喀什地区疏附县,西藏林芝市波密县,广东湛江市、清远市、梅州市等;二是省市明确有帮扶任务的地区,包括陕西延安市,贵州遵义正安县等;三是广州市市内帮扶,包括增城、从化区等。
二、坚持优选原则。一是有扶贫产品认定的优先;二是以上地域公用品牌的优质帮扶产品;三是带动当地产业发展的优质帮扶产品。
三、加强服务保障。在国家(832平台、中国社会扶贫网等)、广东省(粤工惠购、乡村振兴全国消费帮扶广东馆、广东东西部扶贫协作产品交易网、东西优选网、广东南粤分享汇消费帮扶专区、南方优品消费协作馆平台等)、广州市明确的专馆、专区、专柜等帮扶产品销售平台销售,能够形成一定市场竞争、提供相应服务保障,确保帮扶产品能正常流通。
四、严格运作流程。由广州市协作办公室统筹负责,由各帮扶地区、相关企业、前方工作组(队、指挥部)等推荐,经广州市协作办公室(专班)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把关并广泛征求意见,最后在“广州市协作办公室”官网公示。
五、做强公用品牌。紧紧围绕特色农副产品品牌体系建设,以促进帮扶地区农民增收为目标,通过建立《产品名库》,推动帮扶地区特色优势农产品品种优化、品质提升、品牌打造,进而做强区域公用品牌,培育系列品牌产品,为帮扶地区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打好基础、拓展渠道、提质增效。
六、抓好动态管理。按照动态管理原则,对《产品名库》中所有产品的生产、品控、价格、服务、利润等实施动态监控,对不符合消费者需求、性价比失衡、市场认可度低、竞争力弱的产品,将定期根据市场反馈情况进行筛选淘汰;对符合帮扶地区产业发展、市场需求高的帮扶地区其他产品进行完善补充。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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