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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番财采投〔2025〕29 号

来源:番禺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5-04-25 15:36:37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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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番财采投〔2025〕29 号)

  一、项目编号:ZJZ2025-013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番禺区健康管理中心(广州市番禺区康复医院)2025年度日用品配送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国业(广州)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122号125铺

  被投诉人1:中基科技(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市莲路罗家村段 62 号永隆产业园西栋3楼A5室

  被投诉人2:广州市番禺区健康管理中心(广州市番禺区康复医院)(以下称采购人)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禺山西路688 号

  相关供应商:广州市番禺区市桥传兆贸易商行(以下称传兆商行)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环城东路53、55号瑞和园大街9巷2号首层

  四、基本情况

  采购日期:2025年2月18日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广州市番禺区健康管理中心(广州市番禺区康复医院)2025 年度日用品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JZ2025-013,以下称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中标供应商“广州市番禺区市桥传兆贸易商行”提供虚假《中小企业声明函》。2.中标供应商“广州市番禺区市桥传兆贸易商行”提供虚假材料(拟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情况证明文件:投标截止日之前六个月以内任意月份参加社会保险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等)复印件。)谋取中标。投诉人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平公正的开展采购活动,取消“广州市番禺区市桥传兆贸易商行”中标资格并顺延中标资格为第二名。同时也请求对"广州市番禺区市桥传兆贸易商行”的中小企业局声明函中的营业收入数据及公司社保情况进行核查。本机关于2025年3月6日依法受理,经向相关当事人调查、向第三方进行调查取证与核查,现已审查终结。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2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投诉事项1、2不成立,决定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94号)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本机关在本项目处理过程中,启动了向第三方调查取证程序,总计7个工作日。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捷进中路9号3座401室,电话:020-84636756)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广州市番禺区财政局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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