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ZY140G2021H04509
二、项目名称:爱卫办垃圾转运车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 诉 人:广州硕颖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柯木塱坳头南街一巷5号304房
被投诉人1:广州中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业大道南侧(江南村工业一区三横路9号5楼)
被投诉人2: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人民政府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政通路1号相关供应商:-
地 址:-
当 事 人:-
地 址:-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就“爱卫办垃圾转运车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Y140G2021H04509),于2021年3月22日向被投诉人广州中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被投诉人于2021年3月31日作出答复。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1年4月2日向本机关提出投诉。经审查,投诉符合规定,本机关予以受理。经向相关当事人调查,现已办理终结。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投诉事项1、2、3 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 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对投诉事项1、2、3 作出驳回投诉决定;投诉事项4 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 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责令采购人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捷进中路9号3座401室,电话:020-84636756)或广州市财政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13楼,电话:020-38923332)申请行政复议(我市正在进行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区政府各部门被复议案件统一由区人民政府办理,建议您向番禺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广州铁路运输第一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广州市番禺区财政局
2021年0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