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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来源:番禺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2-02-28 12:00:0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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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编号:CZ2021-1033

  二、项目名称:番禺区图书馆新馆建设工程-图书馆 自助化设备等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州华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起云路8号5栋232房

  被投诉人1: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被投诉人2:广州市番禺区图书馆(以下称采购人)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清河西路56号

  相关供应商:广州图创计算机软件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中标人)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首期工业园建工路 9号2楼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番禺区图书馆新馆建设工程-图书馆 自助化设备等项目”(以下称本项目) 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拟中标人投标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完全属于指鹿为马,误导专家评委,同时对采购人的招标需求没有全部响应,应判定为无效投标。根据采购结果公告中《中标(成交)供应商报价明细表》显示,拟中标人投标产品与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二、招标内容中要求的产品不符,未按照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二、招标内容清单中1.1自助借还系统设备安装、调试、培训、辅材;2.1馆员流通工作站安装、调试、培训、辅材;3.1安全门系统设备安装、调试、培训、辅材;4.1便捷式 RFID点检设备安装、调试、培训、辅材;5.1RFID查询机安装、调试、培训、辅材;6.1书架层架位标签安装、调试、培训、辅材;10.1智能预约自助服务终端安装、调试、培训、辅材等各子项进行单独报价,没有按照招标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实质性响应。2、经查拟中标人提供与采购要求不相干的证书资料以及虚假证明材料来误导欺骗专家评委,谋取中标,我方认为拟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存在更多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虚假应标行为,我方强烈请求对拟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全面复评,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进行细致、专业、认真的核查,以保证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对于拟投标人的恶意欺骗行为应取消其中标资格。本机关于2022年1月17日依法受理,现已审查终结。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投诉事项1、2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决定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捷进中路9号3座401室,电话:020-84636756)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广州市番禺区财政局

  2022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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