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财采投【2022】25 号
一、项目编号:CZ2021-3357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2022年档案标准化整理及数字化项目,子项目1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州政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番禺大道北555号天安产业大厦2座205-206室
被投诉人1: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以下称采购人)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清河东路石岗东村段215号
被投诉人2: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相关供应商:广州和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中标人)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禺山西路329号海伦堡创意园4座1407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2022年档案标准化整理及数字化项目”子项目1(以下称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2年5月25日依法受理,现已审查终结。投诉事项为:我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关于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2022年档案标准化整理及数字化项目(CZ2021-3357)的质疑函》对该事项进行质疑。2022年5月11日我公司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CZ2021-3357采购项目质疑的复函》;复函答复:评委会认为,根据《DA/T31-2017 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档案数字化包括档案整理,和辰公司管理体系认证部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4分。我公司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复函答复不满意,现提出投诉。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规定,投诉事项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捷进中路9号3座401室,电话:020-84636756)也可向广州市财政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13楼,电话:020-38923332)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粤府函〔2021〕99号)的规定,自2021年6月1日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建议您向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捷进中路9号3座401室,电话:020-84636756)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广州市番禺区财政局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