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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硕颖)

来源:番禺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2-08-25 18:00:0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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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编号GZBC22HG06003

  二、项目名称:2022年大石街市政道路垃圾收运压缩车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州硕颖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柯木塱坳头南街一巷5号304房

  被投诉人1:广州宝诚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敏捷上城国际1期2栋1806

  被投诉人2: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大石街道办事处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朝阳西路51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评审标准存在未细化、未量化的内容。2.招标文件“投标货物技术参数要求响应程度”评审细则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3.招标文件参数设置不合理,具有明显的倾向性,指向特定供应商,是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本机关于2022年7月26日依法受理,现已审查终结。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该项目已作废标处理,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 1、2、3 均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决定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捷进中路9号3座401室,电话:020-84636756)或广州市财政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13楼,电话:020-38923332)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粤府函〔2021〕99 号)的规定,自 2021年6月1日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建议您向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捷进中路9号3座401室,电话:020-84636756)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广州市番禺区财政局

  2022年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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