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CZ2023-0679
二、项目名称:2023-2025年度广州南站核心区电梯维护保养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东机安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大沙头二马路47号安利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李涌
被投诉人: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相关供应商:通用电梯安装维保(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称通用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六榕路143号801-1、801-4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2023-2025年度广州南站核心区电梯维护保养服务项目”(以下称本项目,项目编号:CZ2023-0679)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3年8月10日依法受理,经向相关当事人调查,现已审查终结。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投诉事项不成立,决定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捷进中路9号3座401室,电话:020-84636756)也可向广州市财政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13楼,电话:020-38923332)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粤府函〔2021〕99号)的规定,自2021年6月1日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建议您向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捷进中路9号3座401室,电话:020-84636756)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广州市番禺区财政局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