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GGP01F23075594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象圣中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沈阳晟捷硕网络科技信息咨询服务中心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云集街5甲
被投诉人: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象圣中学(以下称采购人)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南路368号
被投诉人:广州番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云星珠坑大道1号市桥科技大厦3楼301室
相关供应商:广州榕冠厨房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称榕冠公司)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南草堂村白山前工业区9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象圣中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以下称本项目,项目编号:GGP01F23075594)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中标公告中的标的信息不全面、不完整,该中标结果公示信息明显为不合规不合法中标结果公示信息。2.中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部分生产制造厂家属于不真实的、无效的,中标人投标文件应为无效投标文件,中标结果无效。3.中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部分生产制造厂家属于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中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是不真实的、无效的,应不通过资格性审查,中标人投标文件应为无效投标文件,中标结果无效。本机关于2023年9月22日依法受理,经向相关当事人调查,现已审查终结。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规定,继续开展采购活动(本项目已签订合同)。投诉事项2、3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决定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捷进中路9号3座401室,电话:020-84636756)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番禺区财政局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