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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番财采投【2023】87号)

来源:番禺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11-09 10:40:04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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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编号:GGP01F23075594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象圣中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 人:东莞市智成节能环保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樟木头镇樟深大道中路59号五楼

  被投诉人:广州番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云星珠坑大道1号市桥科技大厦3楼301室

  被投诉人: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象圣中学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市南路368号

  相关供应商:广州榕冠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南草堂村白山前工业区9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象圣中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以下称本项目,项目编号:GGP01F23075594)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结果公告中中标供应商的分项报价表,未能查看其主要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2.中标供应商榕冠公司未办理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维修资质,不可以接灶具安装类的项目订单。本机关于2023年9月25 日依法受理,经向相关当事人调查,现已审查终结。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 1 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三十二条规定,继续开展采购活动(本项目已签订合同)。投诉事项2 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 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规定,决定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捷进中路9号3 座 401 室,电话:020-84636756)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番禺区财政局

  2023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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