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府番征〔2025〕19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番禺区2025年度第三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5〕209号),已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目的及用途:由政府组织实施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用作政府储备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范围:洛浦街南浦东乡村地段(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征收土地情况:征收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南浦东乡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属于下集体土地面积共28.1214公顷。
四、公告期限:2025年11月6日至2025年11月19日
五、行政复议渠道: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番禺区 2025年度第三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5〕209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六、其他事项:按规定在本公告期满之日起三个月内足额支付征收土地补偿费用,并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
专此公告。
2.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番禺区2025年度第三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pdf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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