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府番征〔2021〕8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粤府土审(02)〔2021〕62号),同意将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坑头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属下的集体土地1.4240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500千伏广南变电站扩建(500千伏穗西对侧)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坑头村(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坑头村股份合作经济社集体土地1.4240公顷(折合约21.3600亩)。其中水浇地0.7454公顷(折合约11.1810亩)、林地0.3938公顷(折合约5.9070亩)、其它农用地0.2846公顷(折合约4.2690亩)、建设用地0.0002公顷(折合约0.0030亩)。
四、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五、其他有关事项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为1个月,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粤府土审(02)〔2021〕62号征地批复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广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