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府番征〔2022〕2号
经国务院授权,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复(粤府土审(授)〔2022〕6号),同意将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南浦东乡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广州市番禺区石壁街石壁一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广州市番禺区石壁街石壁二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广州市番禺区石壁街石壁三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属下的集体土地13.6978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东晓南路-广州南站连接线南段工程。
二、征收土地范围:洛浦街南浦东乡村、石壁街石壁一村、石壁街石壁二村、石壁街石壁三村地段(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征收集体土地面积共13.6978公顷,现状为农用地13.3377公顷(耕地5.8718公顷、园地2.5059公顷、林地1.4581公顷、其他农用地3.5019公顷),建设用地0.2539公顷,未利用地0.1062公顷。其中0.2498公顷建设用地根据建设用地审批规则还原成原地类报批,经批复的报批地类为农用地13.5046公顷(耕地5.9960公顷、园地2.5059公顷、林地1.4665公顷、其他农用地3.5362公顷),建设用地0.0041公顷,未利用地0.1891公顷。其中:
(一)拟征收广州市番禺区石壁街石壁一村股份合作经济社集体土地面积0.0522公顷,其中农用地0.0334公顷(耕地0.0334公顷),未利用地0.0188公顷。
(二)拟征收广州市番禺区石壁街石壁二村股份合作经济社集体土地面积2.0941公顷,其中农用地2.0052公顷(耕地0.4397公顷、林地1.4665公顷、其他农用地0.0990公顷),建设用地0.0035公顷,未利用地0.0854公顷。
(三)拟征收广州市番禺区石壁街石壁三村股份合作经济社集体土地面积2.8206公顷,其中农用地2.8128公顷(耕地1.6971公顷、园地0.6409公顷、其他农用地0.4748公顷),建设用地0.0006公顷,未利用地0.0072公顷。
(四)拟征收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南浦东乡村股份合作经济社集体土地面积8.7309公顷,其中农用地8.6532公顷(耕地3.8258公顷、园地1.8650公顷、其他农用地2.9624公顷),未利用地0.0777公顷。
四、批准时间及工作安排:
1.批准时间:2022年2月9日。
2.工作安排:按规定为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南浦东乡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广州市番禺区石壁街石壁一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广州市番禺区石壁街石壁二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广州市番禺区石壁街石壁三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及相关权利人落实征地补偿费用、社会保障费用和留用地安置;按规定办理产权注销等批后实施手续;按规定办理土地交付。
特此公告。
附件:1.征地批准文件.pdf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