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关于补充征地补偿安置相关内容的公告
穗番府征前公〔2023〕27号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关于征地补偿安置的公告》(穗番府征前公〔2023〕17号)拟征收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南浦东乡村股份合作经济社集体土地面积共7.0804公顷。根据项目初步设计功能分区,上述征地范围进一步划分为海珠湾隧道工程用地6.0483公顷;沿线设施用地(海珠湾隧道管理中心)1.0321公顷。现将根据项目初步设计功能分区划分后的海珠湾隧道工程用地的有关情况补充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现状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关于征地补偿安置的公告》(穗番府征前公〔2023〕17号)拟征收土地现状为(2021年)为农用地2.5446公顷(耕地1.1166公顷、园地0.9985公顷、林地0.0251公顷、草地0.0696公顷、其他农用地0.3348公顷)、建设用地4.5358公顷。根据用地报批地类还原相关规则,上述 4.5358 公顷建设用地需进行调整,调整后,拟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7.0804公顷,其中农用地6.4272公顷(耕地4.4990公顷、园地1.1812公项、林地0.0251 公顷、草地0.0867 公顷、其他农用地0.6352公顷),建设用地0.6411公顷,未利用地0.0121公顷。
根据项目初步设计功能分区划分后,海珠湾隧道工程拟征收土地现状和报批地类包含在《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关于征地补偿安置的公告》(穗番府征前公〔2023〕17号)的范围内。拟征收土地现状为农用地1.5126公顷(耕地0.8489公顷、园地0.2482公顷、林地0.0251公顷、草地0.0696公顷、其他农用地0.3208公顷),建设用地4.5357公顷。根据用地报批地类还原相关规则,征收土地报批地类为农用地5.3951公顷(耕地4.2312公顷、园地0.4309公顷、林地0.0251公顷、草地0.0866公顷、其他农用地0.6213公顷)、建设用地0.6411公顷、未利用地0.0121公顷。
二、社会保障
原海珠湾隧道工程项目于 2023 年9月1日已办理《关于海珠湾隧道工程项目征地社会保障审核意见书》(粤征审〔2023〕214号),该项目征收番禺区洛浦街南浦东乡村征收集体土地7.0804公顷,需计提的养老保障费用350.48万元。根据项目初步设计功能分区划分后的海珠湾隧道工程用地征收集体土地面积包含在上述审核意见书范围内,对征地农民实施的养老保障、社保费筹集、征地社保费补贴对象和征地社保费发放等相关政策不变。
三、其他情况
征收目的、补偿方式和标准、安置对象、补偿支付方式、其他事项按《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关于征地补偿安置的公告》(穗番府征前公〔2023〕17号)执行。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