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穗番府预征字〔2024〕6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需征收广州市番禺区钟村街诜敦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属下的集体土地55.2562公顷。本公告拟征收范围已于2024年1月17日进行预公告(穗番府预征字〔2024〕2号),为补充保障被征地单位及相关权利人的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有关规定,现重新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征收目的: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广州市番禺区钟村街诜敦村地段(详见现场公告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55.2562公顷(合828.843亩,以2000国家大地坐标计算)。
四、公告期限: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13日(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工作安排:
该拟征收土地范围我区人民政府已组织有关征地机构和测量单位开展征收土地调查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本次仅对拟征收土地情况再次预公告,土地调查现状调查结果以原公告(穗番府预征字〔2024〕2号)发布之日后调查结果为准。在原公告2024年1月17日发表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地范围内通过抢栽抢建等不正当方式增加补偿费用的,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种树、种草或者种植其他作物等,对违反规定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专此公告。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31日
(联系人:梁启炬,联系电话:020-84776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