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接到《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14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展开核查处置的通知》,涉及我区2家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1、广州市番禺区大龙陈小玲蔬菜档经营的“韭菜”(购进日期:2024-06-03),其中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广州市番禺区大龙余宗玲蔬菜档经营的“土豆”(购进日期:2024-06-02),其中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上述经营单位送达了不合格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广州市番禺区大龙陈小玲蔬菜档经营“韭菜”共28公斤,广州市番禺区大龙余宗玲蔬菜档经营的“土豆”共564.5公斤,已全部销售完毕。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上述经营单位进行了立案调查。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或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