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于1997年11月在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市莲路官涌村段24号建成一个电子元件制造项目并投入生产至今,现主要从事电子连接器制造。当事人于2020年2月改扩建实验室项目并投入使用。当事人实验室等改扩建项目仍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及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等相关手续。当事人存在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2024年9月30日当事人提交《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正凌精密工业(广东)有限公司2亿个/年电子连接器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穗环管影(番)〔2024〕88号),说明其已于2024年9月29日取得改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暂未完成办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