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卫生健康局关于注销钟村街钟一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决定书
广州市番禺区钟村街钟一社区卫生服务站(钟村街钟一社区卫生服务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4011308485554X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355227440126417035,执业地点:广州市番禺区钟村街钟屏岔道45号综合楼二、三楼及5、6号铺,法定代表人:陈丹,性别女,民族汉):
你站于2024年10月29日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申请。经审查发现你站:无消毒供应室(亦未发现消毒物品由已通过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审核验收合格的消毒供应室、中心提供),未设预防保健室;未达到一名医师配备一名护士的标准。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和《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本机关已于2024年12月12日对你站作出暂缓校验3个月的行政处理。你站在暂缓校验期满后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再次校验申请,本机关现依法对你站予以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根据有关规定,本《决定书》启动公告送达,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番禺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