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对发现不良执业的医疗机构予以记分,校验期为3年的医疗机构,校验期内任1年记分超过24分的;校验期为3年的医疗机构,校验期内记分累计超过60分的;校验期为1年的医疗机构,校验期内记分超过24分的,在办理校验时给予1至6个月的暂缓校验期。现向社会公布记分名单。
附件:番禺区医疗机构2026年不良执业行为记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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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单位名称 | 检查时间 | 记分依据 | 记分 |
友爱综合门诊部 | 2026年3月11日 |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第(四)项 | 2 |
柏悦球花综合门诊部 | 2026年3月10日 |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六)项 | 12 |
陈志钧诊所 | 2026年3月13日 |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 | 2 |
华尔口腔门诊部 | 2026年3月13日 |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第(四)项 | 2 |
利强诊所 | 2026年3月9日 |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四)项 | 4 |
岐王堂兴学中医诊所 | 2026年3月9日 |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第(四)项 | 2 |
华尔口腔门诊部 | 2026年3月9日 |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十条第一款第(六)项 | 13 |
榕树家国彤中医诊所 | 2026年3月18日 |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七条第一款第(四)、(十二)项 | 5 |
众诚诊所 | 2026年3月19日 |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第(四)项 | 2 |
海豚优一德口腔门诊部 | 2026年3月19日 |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二)项 | 12 |
瑞博口腔门诊部 | 2026年3月20日 |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第(四)项 | 2 |
业康堂诊所 | 2026年3月23日 |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七条第一款第(四)项 | 3 |
善慈康堂敏捷中医诊所 | 2026年3月25日 |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第(四)项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