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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公告(2023年8月25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8-28 14:31:08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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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番禺区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对发现不良执业的医疗机构予以记分,校验期为3年的医疗机构,校验期内任1年记分超过24分的;校验期为3年的医疗机构,校验期内记分超过60分的;校验期为1年的医疗机构,校验期内记分超过24分的,在办理校验时给予1至6个月的暂缓校验期。现向社会公布记分名单。

  附件:番禺区医疗机构2023年不良执业行为记分表

被处罚单位名称

检查时间

记分依据

记分

俪江诊所

2023年7月19日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项、第十条第二项

14

德康综合门诊部

2023年7月19日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

4

广州市德祥大罗口腔门诊有限公司(德祥大罗口腔门诊部)

2023年7月21日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六项

12

广州市祈福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祈福口腔门诊部)

2023年7月26日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第四项

2

广州市桥兴德宝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桥兴德宝口腔门诊部)

2023年7月26日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第四项

2

俆和堂中医诊所

2023年7月28日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二项

12

诺雅口腔门诊部(广州)有限公司(诺雅口腔门诊部)

2023年7月31日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第四项

2

德祥凤和口腔门诊部

2023年8月1日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五项

2

美迪口腔门诊部

2023年8月3日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第四项

2

齿齿口腔门诊部

2023年8月4日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第四、第五项

4

德祥大山口腔门诊部

2023年8月8日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第四项

2

广州穗华万博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穗华万博口腔门诊部)

2023年8月9日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五项

2

游显发诊所

2023年8月11日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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