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广东实验中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发展素质教育,提高学生综合素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以及国家和省有关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精神,我厅对《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意见(试行)》(粤教基〔2018〕10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教育厅
2021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