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各单位:
区教育局、区委编办、区发展改革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残联《番禺区特殊教育三年提升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业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番禺区特殊教育三年提升行动计划(2023—2025年).doc
番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2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