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语言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 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义务教育领域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创新教育课程指导纲要(试行)》的通知

来源:番禺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4-09-13 16:27:03 阅读次数:-
字体大小: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省属普通中小学:

  为加强我省地方课程建设与管理,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建设与管理的意见》和《广东省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规划、开发与实施指南》等政策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创新教育课程指导纲要(试行)》印发给你们。

  各地要统筹规划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的实施,在开齐开足国家课程的基础上,加强地方课程、校本课程教学管理,大力推进教学改革,转变育人方式,把握地方课程建设方向,增强地方课程育人实效,建设有广东特色的义务教育地方课程育人体系。


  附件: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创新教育课程指导纲要(试行).pdf


  广东省教育厅

  2024年9月13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穗好办
  • 扫一扫
    添加
    “穗好办”
    小程序
手机版
智能问答
微信
  • 番禺政府网
    关注 · 微信
机构专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