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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番禺区石楼镇清流村幼儿园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来源: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3-12-07 09:51:11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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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2104-440113-04-01-104142

  穗番发改投批〔2023〕152号

  

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清流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你单位报来《关于番禺区石楼镇清流村幼儿园项目立项的申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为完善教育公共设施建设,整合石楼镇学校资源,满足周边适龄儿童就近入学的需要,同意你单位报来的番禺区石楼镇清流村幼儿园项目建议书。

  二、项目地址:该项目位于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清流村中心村东街五巷2号。

  三、项目的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计划在番禺区石楼镇清流村中心村东街五巷2号新建地上四层地下一层的幼儿园一栋,办学规模为12班360人,总用地面积约5066.45平方米,总建筑占地面积约1336.83平方米,建筑面积约4473.6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4206.7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66.88平方米),建筑高度约17.9米。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土建、装修、给排水、电气、通风、消防、弱电,另建绿化、围墙及大门、室外道路及广场、运动场、停车场等工程。具体工程需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

  四、该项目估算总投资约2667.3万元。资金来源:按照《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番府十八届39次〔2022〕33号)解决。

  五、取消原穗番发改投批[2021]56号批复。

  六、本项目后续无需向我局申报可行性研究报告。

  七、招标方式。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八、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附件:项目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州市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21日 

  

附件

  项目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番禺区石楼镇清流村幼儿园项目

审核部门核准意见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监理








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核准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规定,本项目的建筑工程必须进行公开招标。

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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